通知公告
本月11日起尾号限行轮换
发布时间:2009-07-13     浏览次数:

根据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》关于机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每13周轮换一次停驶日的规定,自2009年7月11日至2009年10月9日,星期一至星期五停驶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:

 

星期一 4和9尾号限行

星期二 5和0尾号限行(机动车尾号为字母的按照0管理)

星期三 1和6尾号限行

星期四 2和7尾号限行

星期五 3和8尾号限行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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